根据关于印发《吉林化工学院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化院党〔2021〕47号)中教学、实验岗位考核聘任管理办法和教辅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办法,经个人申报,业绩审核,联合评审等环节,现对岗位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评定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至6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6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进行反馈,逾期不再受理,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62185633
附件:2022年校内专业技术岗位评定(补评)结果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6月27日